10月1日,我国《旅游法》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后的首个长假,旅游市场发生了什么变化?法律规定“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规定执行如何?记者走访了北京、四川、云南等地的景点和旅行社。
团费不同程度上涨,热门线路团队游降温
记者走访发现,《旅游法》禁止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使各地旅行社的团费出现了不同程度上涨。
5日晚,记者来到成都锦江区梓潼桥正街瑞思特酒店大堂,询问旅游价格。一位年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都江堰青城山旅游,是散客拼团,青旅的,350元。“旅游法实施后,团费都涨价了。没涨之前是220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团费涨了,是因为导游从游客购物中的提成没了。“以前导游会推荐街子古镇、放水大典表演等,这些要花费170元。相比上涨的团费,游客还是省了。”
6日下午,在云南石林景区,导游张艳坦言:“昆大丽(昆明、大理、丽江)这条线走下来,以往最高就2000多元,现在要4000元左右,参团的游客当然就少了,这个假期就带了这一个团,过去不可能这么闲。”
据了解,在很多线路上,旅行社经历了团费上涨、短期内客流下降的阵痛。日程相同的韩国游,过去只需3000元左右,今年“十一”需要5000元以上;港澳游,原需2000元,现在需要4000元至5000元;泰国游,过去3000元,现在翻了一番。
北京春秋旅行社总经理杨洋介绍说,一些热门线路在《旅游法》实施后,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甚至是成倍上涨。同时一些过去较冷门,比较少购物、自费项目的旅游线路,价格基本保持不变,比如印度、尼泊尔、斯里兰卡等线路。这导致一些冷门线路,由于价格稳定,性价比提升,游客数量较多增长。
“弃团自游”成为不少人出游的选择
团费上涨,加之黄金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对于部分游客来说,“弃团自游”成为这个长假出游的选择。从多地景区接待情况看,团队游客相较往年下降明显,而散客明显增加。
据全国假日办分析,今年长假期间,自驾出游大幅增加,散客旅游渐成为主体。黄金周期间,新疆绝大多数景区散客接待量占总人数的70%—80%。而且,《旅游法》的实施使部分出境旅游产品价格理性回归,呈上升趋势,其中东南亚市场上升二至四成,赴台游市场上升约三成,韩国游上升约四成。
受此影响,各大旅行社已开始积极应对,对线路产品进行了重新设计,推出“机票+酒店”或“机票+酒店+部分游览”的组合型自由行产品,以优惠的价格和灵活的行程吸引游客,开拓自由行和半自由行产品市场。
多数旅行社严格执行新法,游客反倒觉得购物不便
《旅游法》规范旅游市场的新规“十一”期间落实得如何呢?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十一”期间,大多正规旅行社都按照旅游法规定,安排了全程无购物、无自费项目的行程。
6日晚,记者在成都锦江剧场院内采访了刚刚参加零客拼团的游客吴华刚和李雯霏。“消费的确是明明白白了。”吴华刚说,报团时,销售人员很明确地告知了游客收费情况。
然而一些游客还是感受到了导游的“诱导”。“导游虽然不明劝了,其实她还是想让我们去看表演、去购物。”李雯霏说。
面对全程无购物、无自费项目的新规,部分游客提出的购物需求也让旅行社纠结。
《旅游法》规定了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也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但最近几天,我知道的一些旅行社和导游执行起来就比较死板,一刀切了,其实很多游客还是有购物需求。如何在保证行程品质的前提下,让游客也能买到如意的旅游纪念品,还得再想想平衡点。”昆明导游梅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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